防範未然
不再擔心朝令夕改的法條、不定期的勞動檢查,或是因流程瑕疵導致的職災補償風險。
我是白睿騰。在輔導眾多中小企業的過程中,我發現許多老闆想守法、想照顧員工,卻因法規繁瑣而誤踩紅線,這就是我創立「勞資互助的好幫手」的初衷。
我專注於將生澀的法條轉化為企業能執行的管理制度。從制度設計、法規導入到爭議處理,我不只為您建立合法的防線,更致力於穩定企業文化、提升團隊向心力。
讓企業主不再孤軍奮戰,讓勞資雙方在互助中共同成長。
經營企業絕非易事。勞動法令繁瑣、基本工資調升、勞方權利意識抬頭,都讓老闆壓力倍增。許多爭議並非源於惡意,而是「資訊不對稱」導致的誤踩紅線。我將本於「勞資互助的好幫手」的初心,成為您人事管理的專業夥伴。
不再擔心朝令夕改的法條、不定期的勞動檢查,或是因流程瑕疵導致的職災補償風險。
將對立的勞資關係轉化為對話,用專業協調與實戰策略,快速解決各類棘手的勞資糾紛。
建立一套「讓雇主安心、員工信任」的客製化人事制度。
制度把關在前,保險轉嫁在後,讓企業守法也守得住財務。
針對企業現況與產業特性,量身打造專屬合規制度。
結合勞動法令與保險實務,精準填補雇主法定補償責任。
了解企業現況、產業特性與目前遇到的問題。
檢視勞動契約、規章、薪資結構與既有團保。
提出制度調整與風險轉嫁的客製化方案。
協助落實新制度,並辦理員工教育訓練。
法規更新提醒、爭議即時處理、定期檢視。
證書上的個人資料已遮蔽。
受邀於企業工會、協會與各類教育訓練,主講勞動法令、性別平等工作法、職業災害認定等實務主題,把法條講成老闆與員工都聽得懂的話。
懂你的行業,才懂你的風險。
點產業看最常踩的紅線
背後有完整的專業團隊,讓每一項建議都經得起檢驗。
林定樺博士 等著
不管你是勞工還是雇主,勞資爭議與職場性騷擾的實務問題,都用一問一答的方式整理清楚。本書由顧問團隊共同撰寫,也是我們協助企業處理爭議時依循的實務基礎。
整理最常被問到的勞資問題。每家企業情況不同,實際個案歡迎直接諮詢。
不行。勞動基準法沒有「試用期可隨時解僱」的規定,試用期間的員工一樣受保障。雇主終止契約仍須符合勞基法第 11 條或第 12 條的法定事由;依第 11 條終止的,還要依年資給付資遣費,工作滿 3 個月以上也須依規定預告。
不一定。勞基法第 59 條規定雇主負有職災補償責任(醫療費用、工資補償、失能與死亡補償),勞保職災給付可以抵充,但不足的差額仍由雇主負擔;若另涉民事賠償,金額可能更高。這正是企業團保規劃要填補的缺口。
關鍵在「怎麼買、怎麼設定」。同樣一筆保費,買對了能替公司承擔職災補償;買錯了,員工領完理賠,公司該付的補償一樣少不了。
受益人若勾選「法定繼承人」,理賠金會依民法繼承順序分配,配偶須與其他繼承人共同分配;但勞基法第 59 條的遺屬補償,是由配偶及子女優先受領。兩套順序不同,理賠金可能分到不同的人手上,公司對應受領的遺屬仍要補足差額。建議身故受益人設定為「依勞動基準法第 59 條規定之順位」。
依團體保險示範條款,保險金以受益人直接申領為限。員工或家屬持保險證(保單號碼)與相關文件,就能直接向保險公司申請,公司無法攔阻或扣留。也因為理賠金直接進到員工手上,「這筆理賠用來抵充公司責任」必須事先寫進勞動契約、工作規則或團保辦法,事後才說明,很容易變成爭議。
建議定期做「企業保單健診」,確認每一張保單的定位與受益人設定。
依勞基法第 70 條,僱用勞工 30 人以上的事業單位應訂立工作規則,報請主管機關核備後公開揭示。未滿 30 人雖非強制,但把出勤、請假、獎懲寫清楚,發生爭議時才有依據,我們通常建議及早建立。
要。依性別平等工作法第 13 條,僱用 10 人以上應設立申訴管道並公開揭示;30 人以上須訂定性騷擾防治措施、申訴及懲戒規範。不論公司規模,雇主一旦知悉性騷擾情形,都應立即採取有效的糾正及補救措施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