- 自115年10月1日起,婚假由 8 日增加為 14 日,工資照給。
- 多出來的第 9 日至第 14 日共 6 日工資,雇主先照付,再向勞保局申請補助。
- 勞工依規定請婚假,雇主不給假,依勞動部說明可處新臺幣 2 萬元以上 100 萬元以下罰鍰。
為了因應少子女化,政府推出「台灣人口對策新戰略|家庭支持篇」,修正《勞工請假規則》第 2 條,把勞工婚假從 8 日延長為 14 日,並由政府補助雇主新增 6 日的工資。新制已經上路,以下用老闆的角度,整理你需要知道的規定、補助申請方式,以及公司現在就該調整的地方。
一、新舊制對照:差在哪裡?
| 項目 | 舊制 | 新制(115年10月1日起) |
|---|---|---|
| 婚假日數 | 8 日 | 14 日 |
| 工資 | 照給 | 照給 |
| 政府補助 | 無 | 第 9~14 日工資,雇主給付後可申請補助 |
| 如何計算 | 婚假以「工作日」計算,請假期間遇到例假、休息日、國定假日,不計入婚假日數 | |
| 請假期間 | 結婚登記日前 10 日起 3 個月內請畢;經雇主同意,可於 1 年內請畢(新舊制相同) | |
| 請假單位 | 以日或以小時計,由勞雇雙方約定;週休二日的公司,可用每日 8 小時乘以 14 日計給(新舊制相同) | |
二、新制上路前就結婚的員工,給 8 天還是 14 天?
關鍵在於:新制上路時,這位員工的婚假權利是否還沒用完、而且還在請假期間內。勞動部的說明分成三種情況:
常見誤會:員工已請完 8 日,但「請假期間」(例如 3 個月)還沒結束,可以再補請 6 日嗎?答案是不行。「請假期間」是可以安排婚假的時段,「婚假日數」是可以請的天數,兩者不同;原本的婚假權利一旦請完,就不會因為期間未屆滿而增加。
三、老闆最常問的 5 個問題
員工要請婚假,公司一定要給嗎?不給會怎樣?
婚假是《勞動基準法》第 43 條及《勞工請假規則》保障的法定權利。勞工依規定提出證明文件,雇主就應該依法給假;依勞動部說明,雇主違法不給假,可處新臺幣 2 萬元以上 100 萬元以下罰鍰。勞工也可以向地方勞工局(處)或撥打勞動部 1955 專線申訴。
員工到職前就已經登記結婚,還要給婚假嗎?
依勞動部說明,請婚假的要件發生在到職前,原則上不適用《勞工請假規則》第 2 條婚假規定。不過法令是最低標準,如果公司的規定比法令更好,就依公司規定。
婚假可以用小時請嗎?
可以。婚假以日或以小時請,由勞雇雙方約定。週休二日的公司,可以用每日 8 小時乘以 14 日,也就是 112 小時計給。
員工已經請完 8 天,請假期間還沒過,可以再請 6 天嗎?
不行。新制上路前已經請完 8 日婚假的員工,婚假權利已經行使完畢,不適用新制,跟請假期間是否結束無關。
聽說陪產假也要變 14 天,已經上路了嗎?
還沒。把陪產檢及陪產假從 7 日修正為 14 日的《性別平等工作法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,目前仍在立法院審議程序中,尚未施行。實際上路時間請以勞動部公告為準。
四、婚假工資補助怎麼申請?
| 項目 | 內容 |
|---|---|
| 適用對象 | 僱用適用勞動基準法勞工,並給付婚假第 9~14 日工資的雇主(依其他法令本來就應給付婚假工資者,不適用) |
| 補助金額 | 按雇主實際給付的第 9~14 日婚假工資總額,核實發給 |
| 申請時機 | 員工請完婚假(或請完前已終止勞動契約),且雇主已給付第 9~14 日工資之後 |
| 申請方式 | ① 線上:以單位憑證登入「勞保局e化服務系統」申辦 ② 書面:至勞保局官網下載「婚假工資補助申請書」,掛號郵寄或親送 |
| 申請期限 | 給付婚假工資後 2 年內。例如發薪日為 115年11月5日,應於 117年11月5日前申請 |
| 撥款時間 | 115年12月底前受理的案件,於 116年1月底前核發;116年1月起的案件,審查通過後次月底發給。但都須等 116 年度預算通過後才能發給 |
五、顧問觀點:婚假變 14 天不難,難的是公司「請假沒有制度」
這次婚假新制,對老闆來說其實不複雜:多給 6 天、先付錢、再申請補助。真正容易出問題的,是很多中小企業根本沒有請假制度。
請什麼假別?要提早幾天說?哪些假有薪水、哪些沒有?什麼情況要加倍發工資?加班後什麼時候可以補休?這些事情沒有寫清楚,老闆和員工各自用自己的理解在做事,溝通上就很容易出現落差。
請假是勞工的權益。員工想請假,老闆卻不清楚規定,甚至直接擋下來,原本一件小事,就可能演變成不必要的勞資爭議。
一套清楚的請假制度,至少要寫明以下幾件事。下表整理目前法令的基本規定:
| 項目 | 法令怎麼規定 |
|---|---|
| 請假程序 | 勞工請假應事前以口頭或書面說明理由及日數;遇急病或緊急事故,可委託他人代辦。雇主可以要求提出證明文件(勞工請假規則第 10 條)。法令沒有規定要提前幾天,公司可在工作規則中訂定合理的請假流程與期限 |
| 哪些假有薪水 | 婚假、喪假:工資照給。事假:一年內合計不得超過 14 日,不給工資。普通傷病假:一年內未超過 30 日的部分,工資折半發給(勞工請假規則) |
| 什麼情況工資加倍 | 雇主經勞工同意,在國定假日或特別休假日出勤,工資應加倍發給,也就是當日工資照給之外,再加發 1 日工資(勞動基準法第 39 條) |
| 加班與補休 | 延長工作時間或休息日出勤後,依勞工意願選擇補休、並經雇主同意,才可以補休;補休期限由勞雇雙方協商,期限屆滿或離職時沒補休完的時數,仍要依加班費標準發給工資(勞動基準法第 32 條之 1) |
至於各種假別要附哪些證明文件、哪些假別依法不能要求證明,我們會另外寫一篇文章完整整理。
六、老闆這週就該做的 5 件事
- 更新工作規則或請假辦法:婚假 8 日改為 14 日(僱用 30 人以上的事業單位,工作規則須報主管機關核備)
- 調整差勤或薪資系統中的婚假天數上限,避免系統還卡在 8 天
- 盤點近期結婚、還在請假期間內的員工,確認是否適用 14 日
- 保存第 9~14 日的請假紀錄與工資給付紀錄,作為申請補助的依據
- 指定專人負責申請補助,發薪後儘早申請,最晚不要超過 2 年期限


本文依主管機關公告整理,實際適用以主管機關最新解釋為準。
